警政系統
《評論》想請問~~你對海關執行海上查緝走私的看法
摘要海關是中華民國行政體系統中
少數擁有艦艇之行政機關
全盛時期擁有一艘海關燈塔補給艦、八艘海關巡緝艦、六艘海關巡緝艇、二十九艘關艇
另有四艘建造中之海關巡緝艦。
此一曾是中華民國行政體系統中
僅次於海軍的第二大水上武力
卻在極短的時間內
幾至解體
僅餘之艦艇
連維持所應執行職務之最基本配備需求
都無法達到。
民國三十四年(1945 年)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
海域巡防機構變遷情形
顯現軍方與警政系統間的消長情況。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
在改組為水上警察局時
曾試圖歸併海關艦艇
惟未能成功之經過
與其原因為何。
民國七十九年(1990 年)九月一日
行政院院長郝柏村
指示研議成立海岸巡防署
海關、軍方與警政系統
就此展開卡位、爭取主導的競逐。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成立後
海關艦艇奉命移撥予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其間之歷程;海關建造六百噸巡緝艦與移撥海岸巡防署之過程。
其後監察院就海關建造六百噸級巡緝艦之缺失
提出糾正案
海關就該糾正案提出說明之經過。
本文希由上述情事之探討
尋索這些情勢發生歷程中
所蘊含之意義
深究其中所代表的意涵。
臺灣海關艦艇移撥海岸巡防署之研究 指導教授 : 戴寶村博士研究生 : 張鎮炘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張鎮炘臺灣海關艦艇移撥海岸巡防署之研究戴寶村http://www.marinefans.org/modules/newbb/viewtopic.php?viewmode=th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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