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連署

為什麼國民黨和民進黨 總統選舉候選人 不用連署簽名 就可選總

為什麼國民黨和民進黨 總統選舉候選人 不用連署簽名 就可選總統你看宋楚瑜要連署26萬份連署書 才可參選 有公平嗎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2條依政黨推薦方式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

應檢附加蓋內政部發給該政黨圖記之政黨推薦書;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

應檢附一份政黨推薦書

排列推薦政黨之順序

並分別蓋用圖記。

同一政黨

不得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

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者

其後登記者

不予受理。

前項之政黨

於最近任何一次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

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

應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五以上。

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

各該政黨推薦候選人之得票數

以推薦政黨數除其推薦候選人得票數計算之。

最近一次選舉合標準的只有國民黨及民進黨而且宋楚瑜以無黨身分參選所以當然要連署 參考資料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110507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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