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連署

要罷免XX國的總統不是只要連署超過他得票數的一半就好了麻?

要罷免xx國總統 不是只要罷免連署人數超過他得票數的一半 還是人民的一半就好了嗎??為啥這xx國上次是立委在連署呢??是我記錯媽??
基本上罷免案是需要各個黨之間來決定

決定過了人民就有權利也可以來進行投票

但是因為罷免案的票數是相當高的

所以只要黨派不同

通常能過的案件都極為少

例如:國民黨 民進黨=60人(一黨各30人)

今天如果要罷免XXX

就必須要以相當高的票數才能通過決議

能通過的票數是必須到達57或58票

所以由此可見

人民如果要公投也必須達到案件審核通過

才可以進行投票

連署其實只是一種做法並沒有太大的效用

因為審核能不能通過就在於立法院(他才是主角)

如果立法院不過

說什麼也都沒用了!

參考資料 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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