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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系統
某一天我在客運車撿到一隻手機 過一些日子我的手壞掉了 所那 拿撿到的手機 出來使用結果警察來函說是別人私竊的 要我把手機拿回他那邊報到結果小偷抓到了以竊盜起訴 而我是撿到小偷的髒務被警察以竊佔罪起訴 1.請問警方以竊佔罪起訴是否合理2.會有前科嗎3.是否有不被起訴的方法 比如說和解4.因為我的工作不能有前科5.我到法庭的時候 需要請律師陪同嗎 先謝謝你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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