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系統

機車被撞倒想跟對方和解,但是沒有地址怎麼辦?

我的機車在今年五月份被撞倒~目前我有對方的姓名跟手機號碼~我上禮拜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但是調解委員會跟我說必須要有對方的地址~他們才能寄資料給對方~主動聯絡對方~對方叫我自己依法辦理~不肯出來~警察局承辦人員也說那是隱密資料~沒辦法給我~該警員也沒辦法轉介雙方資料去調解委員會~我現在該如何申請到對方的地址去調解委員會呢??我這個只有車子受傷~人沒受傷~因此是去民事法庭嗎?如果沒有調解~直接去民事法庭~爬文有人說過會被法官直接駁回~所以我現在到底該怎麼做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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