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慰問金

被法院強扣三分之一薪,退休後的月退俸是否還繼續扣?

家人因跟前妻離婚

離婚前約定並公證需負擔孩子的教育費用直至孩子不念書為止

(每月扣三分之一薪2萬多元)最近

家人的身體愈來愈不適

萌生公務人員退休

並傾向以領月退俸方式.想請問退休後

月退俸是否得繼續扣款三分之一給前妻呢?並請知道這方面的法律問題的大大告知

謝謝!


版大您好:您問的是:被法院強扣三分之一薪

退休後的月退俸是否還繼續扣?家人因跟前妻離婚

離婚前約定並公證需負擔孩子的教育費用直至孩子不念書為止

(每月扣三分之一薪2萬多元)最近

家人的身體愈來愈不適

萌生公務人員退休

並傾向以領月退俸方式.想請問退休後

月退俸是否得繼續扣款三分之一給前妻呢?並請知道這方面的法律問題的大大告知

謝謝!

   就個人所知答覆如下:1.如果您已被扣薪1/3

那月退休俸金部份

前妻自然可以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告由銀行繼續查扣您1/3月退俸。

另年終慰問金更將有高達4/5的扣款。

2.實質債權返還的程序中

您除了18%優存利息外

雖說於領月俸時可選擇實領現金

以避免查扣;但令前妻如未收到款項時可再次向法院申請核定處份令

將可立即向國資中心申調您的資產

執行不動產查封拍賣

並對經常性收入及資產

執行動產(含18%優存本金)扣款及償付。

對版大不是件好事

建議依宜依離婚前約定公證條款付錢為上策!

希望以上資料對您有所助益!

參考資料 大師兄 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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