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禁見

急急急!被收押禁見~有重大疾病可否申請保外就醫

請問~1.被收押禁見的人有重大疾病需固定到醫院打針吃藥

而目前已被收押禁見一個多月可否申請保外就醫呢??2.被收押禁見人的母親有肝癌末期是否可申請保釋出來看他媽媽??3.送菜給被收押禁見人的時間為何時?(星期幾到幾?六.日或國定假日有嗎?時間幾點到幾點?晚上有嗎?)請真的有專業知識的人回答好嗎!

因為真的很擔憂~謝謝了!


1。

羈押禁見被告如有重大疾病

而有危及生命

需報請承辦檢 官或法官

是否給予交保或責付。

被告是沒有保外就醫的問 題

只有受刑人才有。

如是受刑人需保外就醫

就要報請法 務部核准。

2。

一樣

需報請檢察官法官核准

如果不准

還是不行出來。

3。

給收押禁見被告送菜

需三親等親屬才可以。

如果解禁了

朋友才可以接見或寄菜。

寄菜時間同接見時間

每星期一~星期五

及每個月的第 一個星期日。

至於時間每個看守所有所不同

例如> 士林看守所>0830~1100

1330~1600。

台北看守所>0800~1100

1300~1600。

晚上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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