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禁見
急急急!被收押禁見~有重大疾病可否申請保外就醫
請問~1.被收押禁見的人有重大疾病需固定到醫院打針吃藥
而目前已被收押禁見一個多月可否申請保外就醫呢??2.被收押禁見人的母親有肝癌末期是否可申請保釋出來看他媽媽??3.送菜給被收押禁見人的時間為何時?(星期幾到幾?六.日或國定假日有嗎?時間幾點到幾點?晚上有嗎?)請真的有專業知識的人回答好嗎!
因為真的很擔憂~謝謝了!
1。
羈押禁見被告如有重大疾病
而有危及生命
需報請承辦檢 官或法官
是否給予交保或責付。
被告是沒有保外就醫的問 題
只有受刑人才有。
如是受刑人需保外就醫
就要報請法 務部核准。
2。
一樣
需報請檢察官法官核准
如果不准
還是不行出來。
3。
給收押禁見被告送菜
需三親等親屬才可以。
如果解禁了
朋友才可以接見或寄菜。
寄菜時間同接見時間
每星期一~星期五
及每個月的第 一個星期日。
至於時間每個看守所有所不同
例如> 士林看守所>0830~1100
1330~1600。
台北看守所>0800~1100
1300~1600。
晚上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