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禁見

士林地方法院~ 我有朋友被關 ~想了解能或不能能的問提

就是 我朋友 在幾日前 被 士林地方法院 羈押~走~之後好像 卡了很多案子~ 須待審判~ 類是 提報流氓 ~ 組織 等等的罪證~ 之後 就轉 到 士林 看守所~他被羈押禁見~ 那寄信它可以看的道嗎? (可的話怎麼寄) 方法流程!? 然後 買東西給吃可嗎? * 可以外面買給她吃嗎?(聽說只能買那邊福利社的東西!?) 假如可以帶 ~自己煮或外面買的話~ 請各位大大 ~ 多多 回答~~ 謝謝 ^^
**在士林看守所羈押禁見

是不可以接見及通信的

寄給他的信 都會被退回。

如果要給他自己煮或外面買的東西

朋友是不可以的

只限他 三親等親屬才可以

朋友只能在接見室的販賣部買東西給他

限 2000元以內

或在接見登記窗口寄錢給他。

只要他解禁了

朋友就可以和他接見及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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