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禁見
羈押禁見可以保外就醫辦理交保?要如何辦理?
我的朋友羈押禁見將進二個月
聽說去申請以往看病的診斷證明.可以用此辦法辦理交保
想請教懂法律的人.可以用這種方式辦理嗎?謝謝!!
**先說明
保外就醫是受刑人專用
而不是被告
被告 身份只能交保或繼續羈押。
別忘了
他是<禁見>身份
而不是被告
能交保的 機率很低。
如果還在偵查階段
那就要看檢察官或法 官准不准。
如果是院方的審理期
那就要看法官准不 准交保
並不是拿以前的診斷證明就可以辦理交保
非有生命之虞的病症
是不可能交保的。
一句話
他 是<<禁見>>被告
並非一般被告。
如果真想以此辦交保
可以檢具證明
具狀向法院聲 請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