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禁見

急問:沒有搜到證據也能羈押嫌犯嗎?

[朋友的好友]前陣子選舉疑似有買票朋友前幾天家中被搜

搜完(沒搜到啥)就被帶去問話了早上被帶走

到下午手機都還通

晚上就關機了結果是羈押了

而且還被禁見

說怕串供問題是根本就沒有買票這回事

當然他家裡被蒐也蒐不出東西

再這樣的狀況下還可以把人抓去收押禁見嗎?在法律上調查局這樣做沒有違法嗎?他的家人能夠去上訴嗎??聽說這樣進去通常不會很快出來

因為還得等他們案子有結果(或確定查不出結果=.=)

才能放人(才不會有串供的問題)這樣真的合理嗎?台灣的法律是這樣的嗎?感覺超詭異~就好像有個女的死了

然後他們找不到誰殺的然後可能那女的跟男朋友曾吵過架(廢話!誰不吵架阿)然後就來個搜索令

去蒐男朋友的家

然後

找不到證據可是還是要把男朋友帶走(怕還有共犯

會串供)然後偵查個一兩個月

沒結果

釋放~~~~~是這樣嗎?那看守所不就爆掉了=.=|||||而且要說什麼買票~那為什麼他的那個[好友]卻沒被抓進去!!!!莫名其妙!不好意思~朋友的家人很急

真的希望知道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趕快出來也很嘔明明沒有的事情為什麼還可以把人抓進去這麼久!懇請大家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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