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主賽

"保齡球"的規則

"保齡球"的規則"保齡球"的規則規則有需要注意什麼嗎
因為篇幅有限如果要看更詳細的規則網址貼給你做參考喔http://www.cycu.edu.tw/~activity/e23/bowlingteach5.htm 六、競賽規定(一) 比賽規則:比賽採用中華民國保齡球協會公布之九十年最新保齡球比賽規則。

如對規則解釋有爭議

以二○○一年國際保齡球規則英文版為準。

規則中未盡事宜

由審判委員會處理。

(二) 競賽制度:依規則規定辦理。

(三) 比賽用球:依FIQ世界保齡球總會比賽規則辦理。

(四) 比賽細則1. 球員在參賽中

必須服從裁判員之裁決

不得干涉及妨礙其決定

應遵守競賽規則

如有遲到報到球員者

則依同場比賽中最先一格起計算成績

但盟主賽者除外。

2. 球員背身應配帶大會所頒發選手號碼條於單位名稱下

各單位服裝應統一

比賽中只准一只球放置於球道上使用

惟如交換球使用時

應向裁判員報備後

始得交換使用。

3. 球員進入選手區域內時

只得帶進比賽用球

除此之外不得帶入任何物品

並禁止飲用含有酒精之飲料、吸煙等

並不得無故擅自離開賽場。

4. 團體賽下半場

各參加單位隊伍不得更改球員次序

如有更換球員

以一名為限

並應於所指定時間內提交大會。

5. 男、女盟主賽

依個人、團體賽計十二局成績總分

各前十二名取得參加盟主賽資格。

應依大會所訂時間前親自報到

否則依次遞補

所得成績與對抗球員贏時加十分

平分各加五分

輸時不加分

以計算成績(最後一局仍採上述辦法)。

參考資料 http://2004camel.ntcpe.edu.tw/rule0408.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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