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臨檢

車禍!和解?請專業大大幫幫我..急

前幾天我哥在路上車禍了!我哥是開車

對方是騎機車

但我哥開的路是直線對方是闖紅燈

撞到了葉子板到車門整個都是!但不是車頭!可是我哥有喝酒

但沒有超標(0.25)只有0.20 !這樣的話對方要起訴公共危險罪能成立嗎!?前天我哥去對方家裡談和解的事!對方是叫家長出面講

我哥打算是以各付各的這樣的和解方式

但對方好像是開家具行

那種口氣就好像有錢有勢!可是明明是對方的錯!硬要我們賠他機車修理費用 醫療費用!我的下一步該怎麼做!?
你好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1.首先

跟你分享一個觀念

車禍的肇事責任判定

是根據路權來做為依據所以不是受傷的人一定就贏;更不是小車就一定一贏;也絕對不是酒駕就一定輸2.此次案例中

對方闖紅燈明顯侵犯的你的路權

須負起大部分肇事責任3.至於你哥酒駕的部分

則因酒駕肇事觸犯公共危險罪

需另行移送處罰

怎麼罰;罰多重就看法官怎麼判

跟這次事故沒什麼太大因素4.對方家長顯然對於路權觀念不是很懂

你現在就等事發一個月後到《警察局交通隊》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來釐清肇事責任

這個不需付費若雙方還是不服

可向當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其鑑定結果係法院判決依據

申請鑑定需付費新台幣參仟圓整5.只要確定肇事責任後

就可以開始按肇事比例6.這樣大家也才會心服口服

不然大家都說自己對

結果沒完沒了的 參考資料 我自己多次車禍被撞的經驗
道義上大車要賠小車!何況你哥有酒駕

足以構成公訴罪公共危機罪由地方分局報告偵辦由檢察官處分或起訴

快點先把過失傷害和解掉吧!撞人就是犯罪!
一條歸一條啊~~~~酒駕固然是不對.但是沒有超過標準值.因此你哥也不必受罰!!闖紅燈的人本來就不對在先.現在人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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