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看守所-羈押禁見相關問題
被告是9/23還是9/24被抓進去的目前是羈押禁見除了三等親之外其他人都不可以寄東西或接見目前只能接見律師有幾個問題想請問1.要等到何時才能接見朋友2.裡面有電風扇嗎?3.朋友要怎麼樣才能寄東西給他(自己煮的菜)4.在羈押禁見期間
他是一直被關在房間裡還是可以出去活動?5.寄錢給他
他一天能花多少?6.廁所是在房間裡嗎?7.洗澡去哪洗?8.刷牙洗臉也是在房間ㄇ?9.晚上肚子餓可以煮泡麵吃ㄇ?還是有時間限制?10.要什ㄇ時候才能寫信給被告或是收到他寫的信?11.被告有呼吸上的困難
之前有去醫院檢查過
醫生說他的鼻子需要開刀
這種情形可以保外就醫嗎?12.如果可以保外就醫
程序要怎ㄇ辦?需要哪些證明?麻煩大家幫忙回答這些問題
謝謝!!
1。
他現在是禁見被告身份
任何人都不能接見
只有他的委任 律師才能見他。
朋友要接見他
要等到案情明朗
檢察官或 法官解除禁見後
才能接見。
2。
裏面有電扇
但有時間管制。
3。
朋友不可以寄自己煮的菜或從外面的菜
只能在接見室的販 賣部買東西給他。
4。
在禁見羈押期間
是不能出來活動的
除了出來看病或律師 接見外。
都不能出來。
5。
寄錢給他
一天最多能花 200元。
6.7.8。
上廁所
刷牙
洗臉
洗澡
都在自己的舍房內。
9。
是可以泡麵吃
不過自己要儲備熱開水
白天用完就沒了。
10。
要和他通信
一樣要等到他解除禁見以後。
11。
被告沒有保外就醫的問題
如果案情能交保
就能交保自己 去就醫
如果不能交保
就由所方戒護就醫。
保外就醫是受刑人用的。
12。
如上題
如能交保
看交保金多少
家人繳完錢就可以出所 了。
因為沒有保外就醫問題
所以程序和證明就不用了。
**但是如果他在外面醫院有病歷
最好能提供給看守所
這對他 的病情有所幫助。
禁見一般是在看守所的獨居房
房內有一名同學陪伴。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10條可隨時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也就是可寫聲請書向法院聲在審判中羈押不得超過3個月
但有延長羈押
要視犯罪輕重而定. 刑事訴訟法第 114 條 (駁回聲請停止羈押之限制)羈押之被告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如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
不得駁回︰一 所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
但累犯 、常業犯、有犯罪之習慣、假釋中更犯罪或依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 項羈押者
不在此限。
二 懷胎五月以上或生產後二月未滿者。
三 現罹疾病
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
沒有什麼客觀判斷標準
但監獄或看守所都 會有醫生及相當醫療設備
受刑人自己可以提出聲請
並不需要非得委任律師。
而原因不一而足
但必須要有非保外就醫顯難痊癒..亦即獄中醫療設備不足以治療
才有准許保外就醫的可能。
去福利社買東西給他呀!
去到看守所
不用抽號碼牌
先到旁邊挑好你要的東西
在裡頭吃的很差
你可以買些泡麵
餅乾
礦泉水
麵包吐司跟水果
這比較會用的到.太多的話建議你先寫起來
可以跟窗口阿姨要紙筆
挑好後再去跟阿姨說你朋友的"編號"
他就會問你要買什麼啦。
你有他的編號嗎~?!
沒有的話建議你先打電話去查一下喔!
你打去就跟他說"麻煩你幫我查一下╳╳╳受刑人的編號〞土城看守所 <02>2261-1711轉511、512、513監所服務時間: 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08:00~11:00 下午13:00~16:00 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日早上08:00~11:00 下午13:00~16:00 <國定例假日除外>。
你要寫給他的信
一定要用"寄"的
就是要投到郵筒
你直接拿去他們不會裡你的!
錢
你可以到看守所買東西給他時
一起到會客登記窗口寄
要抽號碼牌!
不然你也可以到郵局買匯票寄
你先在家裡寫好信封
裡面也可以夾帶你要寫給他的信件。
信封寫法就跟你平常寫信封的方法是一樣的!
<記得單位、編號、姓名要寫對;尤其是編號和姓名。
>到郵局填寫"郵政國內匯款單"
勾選匯票
拿到儲匯窗口去
就可以購買匯票了;需要資費30元。
買好後
把匯票放到信封裡
封口貼好
拿到郵寄窗口
跟他說你要寄"限時掛號"
台北看守所地址:台北縣土城市立德路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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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禁見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93002874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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