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禁見

收押禁見還被延長羈押

我的姐姐已經被收押禁見5個多月了~這途中我們請了10幾個律師都沒用姐姐是開應召站~但是對外說是傳撥公司~她雇用了3名未成年少女~但是那3名少女不想做了~姐姐就扣留了她們的薪水~還且還發了威脅她們的簡訊那3名少女1個15歲~2個16歲~她們就去警察局報案~姐姐就被抓走了就這樣一直被收押禁見還延押~因為姐姐打死不認說是開應召站因為那3名少女只有恐嚇簡訊的證據~其他都沒有我想問~收押禁見最久可以多久就要判刑了??只有恐嚇簡訊會被判刑兒童性交易法嗎??
您好~茲就您的問題作以下回覆:我的姐姐已經被收押禁見5個多月了~這途中我們請了10幾個律師都沒用姐姐是開應召站~但是對外說是傳撥公司~她雇用了3名未成年少女~但是那3名少女不想做了~姐姐就扣留了她們的薪水~還且還發了威脅她們的簡訊那3名少女1個15歲~2個16歲~她們就去警察局報案~姐姐就被抓走了就這樣一直被收押禁見還延押~因為姐姐打死不認說是開應召站因為那3名少女只有恐嚇簡訊的證據~其他都沒有我想問~收押禁見最久可以多久就要判刑了??只有恐嚇簡訊會被判刑兒童性交易法嗎??還有姐姐的男朋友也一起被抓了~可是我們無法幫他請律師~因為他跟姐姐沒血緣關係 只能寄錢給他~姐姐男友又是孤兒~她男朋友從地檢署寫一封信給我們~內容只有5個字~就是:速請律師~可是跟他沒血緣關係不知道如何幫他請問我們該怎麼幫他?只能一直寄錢給他嗎?我跟媽媽去幫姐姐買零食還有她男友

可是地檢署的人說我們不能買東西給他男友也不能幫他請律師 只能寄錢給他 10幾個律師是因為朋友介紹在介紹..就乾脆全部一起請來...但是對案情完全沒有幫助~都是說盡量幫忙~我們也很頭痛不知道如何是好首先

本件涉犯的

應當是刑法第233條之罪:意圖使未滿十六歲之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

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之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

以詐術犯之者

亦同。

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

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3條之罪: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

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詐術犯之者

亦同。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媒介、收受、藏匿前二項被害人或使之隱避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收受、藏匿行為之媒介者

亦同。

前四項之未遂犯罰之。

基於法條競合的關係

應當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及恐嚇危害安全罪論處!而本件中

偵查中的羈押

一次兩個月

最多可延長一次

所以是四個月意即

檢察官要在4個月內迅速起訴

否則依法不得再行羈押!而您姐姐男朋友的部分建議是您看有沒有辦法聯繫到他的家人由家人來委任否則就是由您姐姐先接受委任等到姐姐開庭時

如果姐姐男友有到庭就可一併委任!以上提供您做參考建議您可說明由何地地檢署承辦?歡迎來信詢問! 參考資料 諮詢~歡迎來信~
法院兩字本就=三點水 個去字意思沒三兩下去就完了院字不就心上耳沒仔細聽一樣完蛋.司法可不是玩的!?第幾條或那幾條.對承審法官個人心證下.輕重皆自找然究刑案偵查於第一審結前.只要被告主張緘默權加健康理由.通常命交保侯傳的多.只要不是七年以上罪就應召站.說白一點是管轄基層打點問題..會經營的人大多曉得如何善後.擬題人竟然撲上網擺明了詢死囉!通常這種風化案罪責只要不是壘犯沒必要請[綠屍]啦
我的姐姐已經被<<收押禁見5個多月>>了~這途中我們請了<<10幾個律師>>都沒用只能寄錢給他~姐姐男友又是孤兒~她男朋友從地檢署寫一封信給我們~內容只有5個字~就是:<<速請律師>>4字>>~可是跟他沒血緣關係不知道如何幫他-------------------------------為何委任<10幾個律師>都沒用?你所謂<沒用>的意義為何?收押禁見:是檢察官偵辦的職權

並不妨礙委任辯護律師的作為。

姐姐的男友

來信<速請律師>

應就你的所知

男友與姐姐的關係程度

判斷是否協助

無血緣關係

並不影響你代行委任律師的動作。

本案允許你來信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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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030302711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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