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禁見

詐欺遭羈押禁見(內文稍長)

是這樣的

日前我男朋友在人力銀行上面PO上履歷要找工作結果有一家公司打來

說是八大行業?因為急需用錢

所以就答應了對方這份工作但是對方說好的時間卻遲遲未出現在見面地點打電話給對方卻無回應所以本想放棄另尋其他工作

可是沒想到對方隔了一兩天又打來說可以開始上班..工作內容是:若對方要求拿件(不知道內容物

對方也不曾透露過)有可能會去台北收件

也有可能在桃園

遠些金錢就較多一件大概就是一千塊來計算做了大概兩三個禮拜

一天至少拿到一千塊然後再根據對方要求送到指定地點薪水也是現領送完就可以領對方會放在指定地點

要我男朋友去拿這樣.....對...那他前天突然被抓到看守所裡頭問了問原因才知道是詐欺但是現在是禁見狀態

其實大家也不知道到底詳細情形據我猜測

是這份工作.其實到最後不知道為什麼

對方肯讓我男朋友看內容物還有內容物是存摺影本以及履歷表(這些是依照上頭的要求

資料給完就會銷毀)據我所知

大概是要應徵司機的人(司機:帶著小姐四處跑

內容差不多就是這樣...)(我男朋友本身聽說是一個面試官

他在面試這些司機的)那這樣子他算是詐欺幫助犯

或者是正犯呢?上網看了下

似乎兩者刑責都不輕若我男朋友開庭時態度良好

也將所了解的一切都告知法官是否可能可以緩刑?那若是法官要調查這個集團

因為我男朋友都是用手機與他們交談是否可能可以抓到這個集團?(調查通聯記錄)那若抓到後

我男朋友的責任是不是可以輕些?其中疑點相當多

但我們從未想過是詐騙集團...所以懇請你們幫幫忙解決我的疑惑

他在看守所裡頭

我們什麼情況都不曉得網路上雖然有相關案件

但還是不太一樣因為我男朋友只認為這是八大行業

他也不知道是詐騙集團這樣子算是車手嗎?這樣子的緩刑機率為多少呢.....那最長時間就是兩個月這樣嗎?-整理下Q1 . 禁見最長就四個月

最短兩個月嗎?

那我們有去問

說是至少要等1-4個禮拜那兩個月是?Q2 . 他這樣有可能是犯了哪一條罪呢...?Q3 . 若有必要檢察官會調查通聯記錄這樣嗎?Q4 . 現在在看守所裡面是大概要做什麼? 勞動服務嗎?Q5 . 如果我要送東西

是不是只能請他家人代送?Q6 . 是不是沒有辦法可以知道何時開庭?因為好像連他家人也不知道..Q7 . 抓不到主嫌的話

四個月後

我男朋友就可以回家了嗎?Q8 . 開庭是不公開的嗎? 所以連他家人也不可以進去嗎??不好意思 問題稍稍多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那麼就先謝謝大家了...
Q1.收押一次以兩個月為限~時間到要再開庭是否繼續收押但有時偵查到某個階段檢察官認定無收押的必要也會放他出來Q2.應該是共同詐欺!因為你提到他是負責面是那些司機的~所以檢察官會認定他是共犯之一~Q3.不一定~基本上應該是不太會調閱~但是是可以要求調閱~不過即使調到布一定比較有利!Q4.他是被告的身分基本上不太會讓他做事情!Q5.可以~但是寄錢比較快~Q6.除非請律師~律師會知道何時要開庭~Q7.不一定!有繼續收押的必要的話~檢察官是可以申請延押的~Q8.偵查階段次是這樣沒錯~只有律師跟當事者可以在裡面~其他人一律禁止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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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同情你的遭遇

當然你也可能說謊

或許所有的卸責之詞都是詐騙集團事先教的。

1.無罪推定 2.被告不須自證無罪. 3. 檢察官負舉證之責

這三項是刑事訴訟的ABC. 但話雖如此

法庭上卻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

根據你的描述

妳男友被檢察官查到的證據就是他幫助詐騙團的人傳遞詐騙工具(存摺影本以及履歷表)

或許還幫他們應徵人(我男朋友本身聽說是一個面試官

他在面試這些司機的)

因此認定他是共犯

而由於詐騙者招高

他沒留下蛛絲馬跡讓你男友在被捕後供出線索

因此妳男友遭檢察官聲押

並獲法官同意羈押禁見。

這種事乍看之下似乎很難辨別真偽

但果真如此嗎?法律上共犯的構成要件必須是:1. 與主嫌有犯意之聯絡。

2.必須與主嫌有行為上的分擔。

檢察官掌握的證據充其量只不過是妳男友與犯罪者在犯罪行為上的分擔而已

他與主嫌間是否有犯意上的連絡

似乎尚無證據足以證明。

如果事實果真如此

那法官押人就押的太草率了。

檢察官權力很大

他可以監聽(聽聽看妳男友與詐騙集團間的通話內容)

他可以蒐證(調閱通聯紀錄來查證

妳男友在PO網應徵工作之前

是否早已與主嫌熟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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