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連署

請問修改連署罷免總統法案與叛亂槍斃等相關問題?

€€€€€€€{{{{{{{{€€€€€€€請問諸位善德明良先進: 總統連署罷免法律肆佰伍十萬選民連署成立即能舉辦贊成投票法案.大法官釋憲案如不違反自由民主制度.立法院當修正通過與現今總統罷免法貳案併陳通過.否則當國監院處以行政疏失.怠墮與瀆職.濫權.擴權.懲治?此肆佰伍十萬連署選民與全體選民過半數投票通過總統罷免贊成票數之選民為判亂犯與發問者當壹併槍斃此是否為專制.殘暴.兇悍.毒害.惡性.慘狀酷刑.低劣.湣滅人性.之軍閥.暴政.惡勢力人類思想業犯所為?叛亂犯是為以軍事手段犯罪顛覆攻擊破壞政府組織部門人員.當施以適當法律處理?€感恩點數贊助者 € €€€€€€€}}}}}}€€€€€€€檢視圖片0檢視圖片檢視圖片檢視圖片檢視圖片檢視圖片
馬英九政府讓國家負債19兆馬英九搞爛經濟 ~ 使得油電水雙漲 ~ 物價飆漲失業率不斷高升 ~ 大舉進口外勞任憑工廠公司 ~ 責任制壓榨勞工加班費小護士過勞死 ~ 一堆人燒炭自殺馬英九還可以短短四年賺數千萬 ~黨產一年賺29億633跳票 ~ ECFA百億商機跳票黃金十年 = 漲價十年馬上好? 馬上濫 ~ 逼人民吃狂牛跟瘦肉精還不罷免馬英九嗎? 還要讓無辜的人民燒炭自殺嗎?馬英九說電太便宜 ~ 還到非洲灑錢罷免立委 ~ 迫使立委修法 ~ 罷免總統準備簽連暑書 罷免立委 ~ 歷史上第一個無能要被罷免的總統就要出來了
動不動就講罷免馬總統是否英英美代子太閒了
不以現行法律罷免總統。

自創沒有法源依據的方式

聚眾推翻現在合法的政權

就是叛亂。

首謀者當然要依法判刑槍斃。

其它跟隨者也要被政府軍掃蕩

橫屍街頭。

刑法100條內亂罪:中華民國刑法第100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劇國土

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

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

處無期徒刑。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外患罪:中華民國刑法第103條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

意圖使該國或他國對於中華民國開戰端者

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

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101條以暴動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

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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