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志浩

男女分手後的問題

賈敬雯要離婚她的老公孫志浩要求賈靜雯給付他2600萬孫志浩說這是以前他在賈靜雯身上花的錢那請問賈靜雯這幾年所浪費的青春要如何算呢請問各位大大對於孫志浩這種討債方式的男人有何看法?
看到這則新聞. 我個人聲援賈靜雯因為她是偉大的母親.相對於孫家男方自已行為不檢點.到處把妹. 還敢索費. 真是笑話. 原來孫家的豪門形象是如此這般. 也真讓我開了眼界.女人的青春無價. 敢問孫痣浩. 你又付得起嗎???
其實分手 男女都會像刺蝟一樣保護自己其實應該往好處去想 說不定是你和他朋友交往時他不敢說但你們分手後他不用在考慮他們的感受 所以會做出暗示的動作別把自己當刺蝟分手後大家都還是朋友吃虧誰都不吃虧 你已經付出了 但沒結果 到底誰吃虧 其實沒有人吃過虧 參考資料 自己
我覺得賈靜雯很聰明她說一切尊重司法結果所以官司打贏根本就不用理孫志浩而且她一定是早就知道孫志浩的個性所以沒有繼續忍受這種男人~早早就辦離婚了!!換做是我如果我有錢~~一定要打贏這場官司趕快斷絕這關係!! 可惡的男人!!
男女分手後的問題雄兔腳樸朔

雌兔眼眯離

不要只看到男人外表瀟灑、有名聲、有錢

這都是很容易假裝的;女人的犀利眼也要放亮點才不會被「蜆仔肉糊著」

找對象貧富不是很重要

老實和心地善良肯努力者極其要緊

剛好女裙釵沒算準倒頭栽!

孫志浩腳樸朔如拐

賈靜雯眼眯離如受騙!

有對錯沒定論

為何蟆蛾撲火赴亮

那是自找要火源的!

2010.06.01.19
我覺得太主觀了今天如果是孫志浩有上億家產賈靜雯要2600萬 你們就不會意見了這對男人有點不公平了吧 就因以前婚姻觀念是 男主外 女主內 所以在婚姻期間 所有所得都來自男性 但卻是屬於男女共有財產 所以離婚時 主內的女性跟男性要得期間所得財產 天經地義 (法律也是如此)但是 現今社會 有很多女性 賺錢經濟能力 高於男性之多的 很多卻因世俗觀念裡的 男性不因該跟女性爭 只能付出如果爭 會得來不公平的名聲這 對嗎?? 公平嗎??我認為 孫志浩有錯 但錯不在他要爭婚姻期間所得而是錯在他在媒體面前去計較 反而惹來他價值觀問題當下在一起是他們的選擇 離婚也是他們的選擇如此計較過去 如何才算有結果?? 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 正是如此 如果我是孫志浩 我能做的就是如賈靜雯所說的 一切依司法 靜觀其變才是上策
孫志浩異想天開的要求

在情理法都站不住腳。

於情方面

孫志浩一天到晚在外面搞七拈三

乾妹妹一大堆

一天到晚被狗仔拍到在外面把妹妹。

是他的花心讓兩個人搞到離婚

賈靜雯唯一的錯就是錯在她不該懷孕。

離婚的原因

孫志浩至少要負99%的責任

賈靜雯沒有像伍茲的老婆

和他要高額贍養費就很厚道了

他還反過來和老婆要錢?在理方面:賈靜雯辦離婚時

就把財產分得清清楚整。

現在卻要和他追討她自己賺來的錢?這是小白臉嗎?更扯的是

自己父母都有十幾億的家產

也有本事一天到晚在外面花天酒地

開跑車把妹

然後說自己一個月薪水只有幾萬

窮得得和前妻要錢

他和他的律師都覺得台灣人很白痴嗎?就法方面

賈靜雯賺的錢都是自己賺的

孫志浩在婚姻生活中

除了在外面把妹

他有幾天負擔了照顧小孩的工作?他做了幾天家事?他憑什麼來分老婆的錢?對演藝圈的事沒什麼興趣

但這個男人真是爛透了

真他╳應該割掉去給人雞姦算了。

根本不是個男人。


無論由哪雙方要求離婚下

在婚姻期間

所共有財產、這方面

是該尋求法律途近做公平劃分

這點是世人及情理法

都能認同範圍!

但絕對不是像孫志浩這般如此可惡唷!

如果孫志浩

真要這樣算的如此清楚、不留情面的話

那麼不論以何角度來看

他都站不住腳吧!

?來說說

孫志浩風光事蹟

老婆懷孕期間

他鬧花邊新聞、上酒店、把妹...等等

結婚後

不到一年就爆出家暴

像話嗎?對的起賈敬雯嗎?他孫志浩

對這段婚姻不忠、對老婆無進到做丈夫該給予的關愛、對孩子更是無愛

身為成熟人難道不覺得慚愧嗎?還敢大言不慚要求龐大金額....婚姻期間

孫志浩所給予賈家的錢

賈靜雯也如數匯款環給孫家

就婚姻期間互相贈予這點以互不相欠了。

剩下就是兩人名下共有的東西

先做釐清劃分好後

也可就此終結兩人關係了。

基本上

在這段婚姻中

孫志浩根本並無多大損失與虧損

反觀賈靜雯賠上許多、虧最大

也還是女方

照理說

離婚時

女方有權要求贍養費、養育孩子

但賈靜雯並沒有

只是爭取孩子扶養權

已經算是夠仁慈了。

而孫志浩

他爭取扶養權嗎?其實他並不愛那孩子

也不是真心想要那孩子吧!

?在我看來

根本是假藉爭取孩子之名義、行求財訛詐之實

如果他有真心愛這孩子

那麼他不但不該獅子大開口要求4600萬高額離婚費

反到該定期或一次付贍養費吧!


這個男人真是爛透了男人跟女人要錢要不要臉
很好笑的新聞....本來對明星的家務事沒啥興趣

不過這個實在太強大了!!標準的假豪門真幼稚的新聞.....= =
我真希望我是一個有臉能向過去交往過的女友要回當初送給她們的每一樣禮物和花在她們身上的錢的男人﹐這樣我永遠不會虧....
明星之路小時妄想受萬目焦點青時有利即圖中時金盆洗手只希冀一平老時享受時光這位女明星不過是在中時沒辨法金盆洗手以致受到極度假意奉承的拘束如今包裝的極為完善正義皆在此一方名聲有了正名有了享受的時光不遠矣
06/03 新聞:孫志浩發表聲明

強調是依法律規定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並非要求贍養費應該是...孫的豪門是祖產

孫還沒繼承

孫自己現在名下的財產不多然後婚後收入

也是賈賺得比較多!!所以依法律規定

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是合理的!!孫要2600萬也低於應該分配的財產

而2600萬數目就是之前孫給賈的~所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只要求賈2600萬而已...假如婚姻一直維持下去

孫志浩未來繼承財產

那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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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志浩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0060104831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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