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志浩

父親過世遺產如何繼承?

父親過世留下現金150萬及一棟房子

現家中成員為母親(大哥已離婚並過世有2個小孩)

我及一個弟弟請問1.大哥2個孩子是繼承大哥那份嗎?2.現金是我母親分一半另一半是母親及孩子平分嗎?
一樓的jack大認為:母親:75j萬、三兄弟

一人得25萬孫子

繼承長兄得到的金額不動產的應計份比例:母親先佔有一半、剩下的三子均分。

--以上jack大大回應--敢問此分配方式之法源依據為何?這樣搞真的是會誤導到人家...民法1138先來看到底誰具有繼承人適格:配偶(有)、直系血親卑親屬(有、三名子女)。

所以

法定繼承人總共四人。

然後民法1144條可以看繼承人之應繼份

就是大家的分配比例:配偶與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

均分。

所以是每個人各得 1/4不過因為樓主的大哥業已過世

所以兩位大哥的兒子各可以得到遺產總額的 1/8。

(1139條)那這些個財產怎麼分配?其實就是計算遺產總額

就是把所有遺產的部份加總起來算

分的方式有多

未必是每一項都切成若干等分

例如假設不動產價值為450萬

可以由其中一人(母、樓主、或弟;或是由大哥的兩位兒子)取走現金

剩下三人登記為不動產之共同所有權人。

或是說現金也按比例分配、然後不動產也是大家登記為共同所有權人、而加註所有權比例。

所以這邊只能看要大家怎麼喬

只要彼此接受無異議

甚至是以其中某些人拋棄繼承的方式取走現金剩下的共同登記為不動產所有權人也可(此可規避掉特留份之問題)

所以只要不喬到違背1223的特留份規定

或是以技術性的方式規避此一限制

都可以。


母親:75j萬三兄弟

一人得25萬孫子

繼承長兄得到的金額不動產的應計份比例:母親先佔有一半剩下的三子均分
很簡單

回歸法條

請看民法

小的有列出相關條號來供樓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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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志浩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0081007388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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